150726 Under the Law !
歐巴馬從肯亞到衣索比亞演講, 一開口就說:” 在法律之下 “ ( Under the Law, ) , 我們保護人民,消滅歧視--。
請注意: 不是 “ 在大多數人的共識下 ”,“ 在最合理的情況下 ”,“ 在保護國家幼苗的考慮下 ”---,我們要--。 守法在一切之上。
美國警察是維護憲法第一,顧慮人民的生命其次,這就是為什麼一年至少有800人,只因不聽警察的指令而被逮捕,拒絕被逮捕而被當場格殺喪命,冤枉嗎 ?不要試警察的決心,否則警察暴力必徹底執行!憲法沒有警察保護,國之不國矣。
外患內亂罪,不是告訴乃論。何謂自由發言階段 ? 何謂執行階段 ?不難劃分 。檢警不主動逮捕,是否違憲 ?深思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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